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醫師建議 孕婦應避免自行開車騎車

懷孕婦女有時為了上班等需求,必須獨自開車或騎機車,婦產科醫師提醒,懷孕五個月以上的孕婦最好盡量不要自己開車,否則也務必要避免緊急煞車,以免肚子踫撞到方向盤,造成胎盤破裂;至於騎機車的孕婦更是要小心,避免因為重心不穩導致肚子著地,危及胎兒,最好還是選擇計程車或者大眾運輸工具代步。

(李明朝報導)

有些孕婦因為上班等需求,必須自己開車,署立桃園醫院婦產科主任呂理正叮嚀孕婦在開車時,避免緊急煞車,防範肚子踫撞到方向盤,因為有時瞬間踫撞,會造成孕婦的胎盤破裂,危及胎兒,建議懷孕五個月以上的孕婦,不要開車,如果非必要,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速內,並繫好安全帶,以策安全。

對於騎機車的孕婦來說,呂理正醫師指出,懷孕的婦女,騎機車更加危險,如果發生小意外,有時重心不穩,肚子可能先著地,日前就有一名孕婦,因為騎機車發生小擦撞,最後孕婦肚子著地,雖然後來緊急送往醫院治療,胎兒還是沒有保住。

為了顧及孕婦及胎兒安全,呂理正醫師還是呼籲孕婦,出門可以選擇計程車或者大眾運輸工具,比自己開車或者騎機車來得安全。

 

新聞來源:YAHOO!奇摩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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