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打仗要用陰莖?」 殘盟批國考歧視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昨天指出,公務人員特考規定色盲不能擔任外交官,理由是無法分辨各國國旗顏色;今年三月軍事校院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規定,曾陰莖部份截除或重建,子宮、卵巢切除不能報考,這些都是歧視殘障。她痛批,「難道打仗要用陰莖、子宮作為保衛國家的武器嗎?」

考選部官員無奈表示,每次碰到這類問題,考選部都夾在中間很無奈,但他們多會尊重用人機關的需求;很多國家國旗很像,只是顏色不同,色盲者確實不易分辨。考選部會求取最大公約數,身心障礙照顧措施專案小組會議下周開會,將慎重考慮。

至於精神障礙者限制部分,銓敘部法規司司長蔡敏廣說,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九款規定,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不得任用為公務員,銓敘部擬定的草案版本已刪除第九款,修法前採個案認定。

他說,刪除第九款後,銓敘部草擬配套措施,在考試或其他階段,能先發現考生是否罹患精神病;若考試時無法獲知且患者已錄取,可在公務人員基礎訓練時觀察,若通過考核進入職場,還有六個月試用期。如果考生也通過適用期,成為正式公務員,卻在任職期間發病,可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強制檢查、退休。《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近日排入考試院會審查。

 

新聞來源:msn新聞頻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