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 星期六

APP將可退費 蘋果承諾修正程式

目前蘋果App Store及GoogleAndroid Market販售的手機應用軟體(APP),均無七天猶豫期。經台北市政府要求業者改善,獲得蘋果電腦承諾,將修正程式,提供退費機制;Google昨天也釋出善意,保證週一提出處理方式。

Google也釋善意 週一提方案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若Google下週一未能承諾比照蘋果提供退費機制,一定會依照消保法開罰,最高可以重罰一百五十萬元。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說,近來有許多消費者反映蘋果申訴機制複雜,且不提供中文服務,也會要求蘋果公司修改服務條款時一併改善。

葉慶元表示,現有不肖軟體業者利用軟體交易平台,販售有瑕疵的手機應用軟體,若無退費機制,將對消費者權益造成隱憂。他認為,郵購、網路購物,以及手機購買應用軟體,都應依照消保法規定,享有七天猶豫期,期間內可無條件要求解約退費。

手機買軟體也應享有猶豫期

葉慶元表示,美商蘋果電腦公司已經透過律師表示,願意遵守台灣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修改App Store的服務條款以及運作軟體,預計以一週時間修改程式。未來消費者若對下載購買的手機應用軟體不滿意,在法定七天猶豫期,就可向蘋果申請退費。Google則表示因時差問題,無法聯繫上美國高層主管,希望下週一再給答覆。

葉慶元說,手機應用軟體下載到手機之後,業者可透過通訊軟體,掌控手機軟體是否持續存在於消費者的手機中,所以無須擔憂消費者退費後,會繼續使用軟體。既然蘋果電腦認為技術上沒有困難,相信對Google也不會是問題。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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