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 星期二

日本紅色旅遊警示區再增! 旅行團退費處理原則確定

日本強震後核能電廠的災情持續緊張,外交部於14日再度發布「紅色旅遊警示區域」,將緊鄰福島縣的山形縣及茨城縣列入「不宜前往地區」,觀光旅行相關單位也進行協商,決定旅行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鑒於日本福島縣核能電廠接續發生爆炸情形,外交部針對緊鄰福島縣之山形縣及茨城縣增列為紅色旅遊警示區域(即不宜前往地區),請國人暫緩赴該地區商旅。目前被列為「紅色旅遊警示區域」已經包括青森、岩手、宮城、福島、山形及茨城等6縣,及北海道東部、南部沿海一帶。

針對外交部發布之上述各地紅色旅遊警示區域,交通部觀光局經與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協商,決定旅行團之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如下:

(一)行程如有安排至紅色旅遊警示區域:青森、岩手、宮城、福島、山形及茨城等6縣,及北海道東部、南部沿海一帶者,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規定辦理,即旅行社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

(二)行程係前往上述地區以外者,取消行程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7條規定辦理,視解約通知到達旅行社之時間,決定所需賠償費用之多寡。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得洽商旅行社辦理,俾減少雙方損失。

觀光局同時提醒赴日本旅客,外交部已公布相關日本旅遊警示資訊及關東地區震災後之最新商旅資訊,國人可逕利用該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http://www.boca.gov.tw)。

旅遊消費者如遇爭議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或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申訴調處。

新聞來源: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