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農曆春節連假9天》交通裁決所︰酒駕扣車不能領車

今年農曆春節長達九天假期,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醒,這段期間民眾若因酒駕被查獲,最長將會有十一天無法領回車輛,必須等到卅日上班後才能領車,期間包括罰款、移置費和保管費,金額將超過三萬七千元,不僅春節無車可用,荷包還會嚴重大失血。

裁決所指出,今年春節假期自廿一日至廿九日,期間依往例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及領回代保管車輛服務,民眾最快也要等到卅日,恢復上班日第一天才能結清該案罰鍰,期間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仍按日計費。

違規裁罰課長邱偉哲說,今年春節假期調整後,將有九天假期,比起以往六天增加許多天,對民眾影響也更大。舉例來說,若是廿日晚間酒駕被查獲,除酒駕被罰款三萬四千五百元外,還必須繳交一千元移置費,以及長達十一天的保管費兩千兩百元(每天兩百元),合計高達三萬七千七百元。拒絕酒測直接罰六萬元,還吊照三年,處分更重。

裁決所長林文淵強調,酒後駕車非常危險,且若酒精濃度超過○.五五,就會觸犯公共危險罪,刑法修正後,酒後駕車罰金,已大幅提高到廿萬元。

林文淵說,春節難免有應酬,但要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並善用「指定駕駛」,由不喝酒的同伴駕車或搭乘計程車,一路平安歸。若駕駛人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http://www.judge.taipei.gov.tw/)查詢,或撥打市民當家熱線1999。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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