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7天鑑賞期」 微軟同意 Google未定

台北市法規會緊盯網路上網際網路交易數位化商品的「七天鑑賞期」機制,目前已有蘋果、Groupon修改服務條款配合,昨天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台灣微軟已正式表明「Xbox Live」也將遵循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有關郵購買賣「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的相關規定,但與市政府僵持不下的Google仍是「難剃頭」,交涉陷入僵局。

葉慶元表示,根據消保法和消保會函示,網路上數位商品交易,若未提供消費者「合理檢視」機會,一律都被認定屬訪問、郵購買賣,業者應提供七天猶豫期,消費者購買後可無條件退貨。

上一次和Google協商中,曾建議以提供軟體「試用版」,讓消費者購買下載前使用,雖然Google答應研究,但目前仍無具體回應。

9月初將與Google正式協商

葉慶元說,目前和Google仍持續以電子郵件溝通,預計九月初會再舉行正式協商。

法規會表示,有民眾反映微軟公司Xbox線上服務無退費機制,市府日前要求微軟公司提出說明及改善,微軟公司十五日已來函表明,在台灣境內提供的Xbox Live線上服務,願意遵循台灣相關規定,包括消保法中七天猶豫期規定,若消費者在七天內提出退貨要求,會依法辦理退貨及退費服務,消費者無須負擔額外費用。

主任消保官陳碧珠強調,市府對於網路數位化商品交易,會持續輔導網路業者遵循消保法規定,保障消費者權益。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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