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陳文茜願幫朱學恆出一半罰鍰 網友封俠女、熱血娘

「宅神」朱學恆因為在部落格張貼對雲林縣國中女學生遭殺害感想,暴露死者的相貌和姓名,而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依法最高可罰60萬元。對此,他6日在臉書上表示,在被罰到沒錢買褲子前,還是希望大家記住這件事,並指出陳文茜還表示願意幫忙出一半的罰鍰,讓網友直呼是「俠女」。

雲林國中女學生遭剛出獄的性侵累犯殺害引起網友不滿,而朱學恆也在部落格追悼少女,並和取得家屬同意發起紀念活動,不過,因張貼受害者的照片與姓名,被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行文台北市政府,將根據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依法可開罰6萬至60萬元。

對此,朱學恆則在臉書上留言表示,沒想到台灣竟然有這麼一天,一個紀念被殺害的受害人的追悼,經過家屬同意也會被行政機關如此大張旗鼓追繳。他還說,一直以為「禁止追悼」這四個字只會發生在集權國家,真希望當初官員們在處理累犯出獄的過程能夠這麼積極,「我們就不用辦這個追悼,葉家也就不需要傷心了啊!」

不過,因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將可能被罰60萬元的朱學恆,稍早也留言指出,在錄影前遇到陳文茜時,她主動表示願意幫忙出一半的罰鍰。而朱也表示,在被罰到沒錢買褲子穿前,還是要請大家記住葉小妹妹的故事、記住他家人的眼淚和哀傷、記住這個社會需要變得更好、記住她成為英文老師的夢想。

而網友對於陳文茜的慷慨解囊則讚揚「有Guts」、「女中豪傑」、「熱血娘」,並直呼世界果然是有正義的;但也有人認為,以她的影響力,與其出錢不如跳出來聲援,會讓官員會有所警戒;另外,也有網友開玩笑表示,「朱大 你這麼急ㄉ(的)PO上來是……怕她反悔齁……」。


新聞來源: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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