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網路申報 可優先退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本月正值九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凡是申報期間利用網路申報,且符合退稅案件,均適用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第一批優先退稅,為維護您權益,在此提醒您!請多利用網路申報,如屬退稅案件即可於七月三十日提前收到退稅款喔!

國稅局同時表示:九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將分成三批次退稅,退稅日期分別為九十九年七月三十日、十月二十九日及一○○年一月二十日,尚未申報九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而欲享受第一批退稅之納稅人,請務必採用網路申報及利用存款帳戶直接轉帳退稅!

請您以網路申報時,點選「轉帳退稅」,並選取金融機構登入帳號即可,如此退稅款可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既便捷又安全,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亦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或被冒領或遺失情形,且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

國稅局特別呼籲:該局退稅方式只有兩種,方式一:依納稅義務人自行申報時指定存款帳戶轉帳退稅;方式二:申報時未指定帳戶退稅者,則郵寄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前往金融機構兌領。為有效遏止詐騙集團行騙花招,該局絕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或E-MAIL電子郵件要求納稅人到ATM提款機操作辦理退稅或要求核對納稅人銀行存款帳號,如接獲可疑電話,應先向該局徵收科或所轄分局、各稽徵所查證,千萬不要盲目聽從電話指示至銀行提款機前作「輸入任何資料」動作,避免受騙,確保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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