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林依晨痛認情變親筆「停止傷害我摯愛的人」

林依晨24日凌晨在官網認情變,強調不因男友年紀,也不是信任感問題,「只是這環境太複雜,而我的工作性質太挑戰人性,很痛、很痛,但還是得放手。」她為這1年多的戀情數度槓媒體,昨她請媒體「停止傷害我摯愛的人」。

努力過 只能互給祝福

她以〈就只是祝福〉為題寫:難道你們沒有如此深愛過?全然不知那撕裂般的痛楚?請不要再拿始終無法證實的謠傳,一再撥弄無辜者還未結痂的傷口。我們都努力過嘗試過,只是最後終究只能互給祝福、互道珍重再見。

交往1年多,她只承認有男友,對他身分、交往細節全不談,甚至冒著和某媒體關係緊張,報導拍《我可能不會愛你》廣告時被王陽明從後面親熱「頂」她,之後她大動作發聲明捍衛名譽,也稱男友沒有婚姻紀錄和小孩,更沒財務困難,後與男友在街上吵架被拍,她大怒。外界歸咎分手原因,應是男友受不了她的親熱戲及不滿狗仔盯梢。

很無奈 愛情事業僅擇一

男友被爆謊報年齡裝小,已43歲卻騙她只有36歲,她文字中似不諒解媒體捕風追影,「我寧願傷害的是自己,也不要傷害我摯愛的人。」當演員無奈,只得在愛情和事業擇一, 「懇求媒體朋友高抬貴手,留給他和他的家人需要的空間,我只希望這麼美好如他能找到真正適合他的女孩,擁有我所不能給的,完整的幸福。」粉絲留言鼓勵她找到下個「李大仁」。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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